《信陽市地震應急預案》(以下簡稱《預案》)已經2022年3月14日市政府第七十六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,3月22日,信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信政辦【2022】16號文正式印發(fā)?,F(xiàn)將《方案》的政策背景、制定依據(jù)、編制過程及主要內容等作如下說明。
一、起草背景
本次預案修訂主要基于三個重要背景:一是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的重要指示。2019年11月29日,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體學習時強調,要加強應急預案管理,健全應急預案體系,落實各環(huán)節(jié)責任和措施;要實施精準治,預警發(fā)布要精準,搶險救援要精準,恢復重建要精準。
二是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。黨的十九大報告把“堅持總體國家安全觀”作為新時代堅持和發(fā)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方略之一。地震應急工作是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領域和關鍵環(huán)節(jié),事關百姓安居樂業(yè)和社會和諧穩(wěn)定,是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。省委省政府、市委市政府歷來高度重視地震應急工作,出臺了一系列關于推進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機制建設的文件,對防災減災救災工作進一步提出了具體要求和部署。
三是機構改革后地震應急工作出現(xiàn)的新情況。機構改革后,原先地震應急預案涉及的有些部門和單位,在地震應急工作方面的職責發(fā)生了一些變化,需要盡快按照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的要求,對市、縣級層面地震應急的工作機制、職責分工做相應調整和完善。同時,強化預案與《信陽市突發(fā)事件總體應急預案》協(xié)同銜接。
二、編制依據(jù)
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(fā)事件應對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》、《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》、《河南省地震應急預案》等法律、法規(guī)、文件。
三、修訂過程與主要內容
本次編修工作本著“明晰、簡潔、實用”的原則,對原預案應急響應各環(huán)節(jié)工作進行了細化,預案討論稿向防震抗震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征求意見后,經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,予以印發(fā)。
《預案》共分九章正文,一個附件。正文包括:總則、組織指揮體系、地震災害分級與應急響應級別、監(jiān)測報告、應急響應、恢復重建、保障措施、其他地震事件應急、附則;附件為《信陽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工作組組成單位及職責分工》。
1.總則。說明了預案的編制目的、編制依據(jù)、工作原則。
2.組織指揮體系。明確了市防震抗震救災指揮機構組成及主要職責。本次修訂根據(jù)機構改革和單位職責分工調整了指揮部成員單位,細化了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工作職責。參照省級預案增設了前方指揮部及其職責等內容。
3.地震災害分級與應急響應級別。將地震災害分為四個級別,分別對應分級響應措施。本次修訂進一步明確了應急響應啟動條件與響應實施主體。
4.監(jiān)測報告。明確了地震災害的監(jiān)測預報工作責任,本次修訂新增了地震災害風險評估與預防措施等內容。
5.應急響應。明確了各級地震災害應急響應的處置流程。本次修訂細化了應急響應啟動、災情收集與報送、指揮部啟動、應急處置等工作內容。
6.恢復重建。明確了災后恢復重建工作職責與重建工作實施原則。
7.保障措施。明確了隊伍保障、技術保障、物資與資金保障、避難場所保障、基礎設施保障、法制保障等內容,為地震應急準備工作強化了基礎,指明了方向。
8.其他地震事件。本章為本次修訂新增內容,明確了發(fā)生有感地震、非天然地震、地震傳言事件、鄰省地震等事件的處置流程與對地震發(fā)生后的輿情控制工作要點。
9.附則。明確了抗震救災工作獎懲與責任、預案管理與更新、監(jiān)督監(jiān)測、預案解釋、預案實施時間等內容。